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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念好清廉“紧箍咒”夯实清廉桃源建设基层基础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带头人’,必须始终牢记‘清’‘廉’二字,带领基层党组织建设清廉村居……”日前,桃源县举办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昌伟为全县413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讲授廉政党课,念响清廉“紧箍咒”,进一步筑牢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廉洁“防火墙”。

2018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组织共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931件,处理803人。其中,涉及村(社区)党员干部的案件就有407件,人数达到416人,占比44%。该416人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村主任有177人,占比42.5%,其他村组干部103人,占比24.8%,普通党员136人,占比32.7%。

“村(社区)党组织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易发高发,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廉政党课上,李昌伟重点围绕近年来查处的个别村居干部“巧立名目、吃拿卡要”,“欺上瞒下、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违规操作”,“违反规定、伺机敛财”,“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等五大方面问题,对村居干部违纪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就推进“清廉桃源”全面建设和“清廉乡村”单元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出台制度规范、强化作风建设、开展专项治理等举措,对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级财务管理、移风易俗、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清廉医保”等方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以高压态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杜绝“微腐败”。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清廉乡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清廉建设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该县将围绕打造村(社区)“清廉班子”、推行“清廉村务”、倡导“清廉民风”三大方面进一步夯实村(社区)党组织基础,为清廉桃源建设提供坚强保障。(桃源县纪委监委  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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