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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十带头十严禁”打造执纪“铁军”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带头坚定信仰、对党忠诚,严禁不讲政治、表里不一;带头创新规范、提升质效 ,严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带头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禁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带头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禁不讲担当、懒政不为;带头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禁失密泄密、跑风漏气;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严禁丧失底线、妥协退让;带头求真务实、客观公正,严禁脱离实际、主观偏倚;带头文明执纪、优质服务,严禁作风粗暴、不讲规则;带头涵养家风、净化圈子,严禁家风不正、交往不纯;带头敬畏纪法、率先垂范,严禁顶风违纪、失德失范。”日前,《桃源县纪检监察干部“十带头十严禁”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出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保密、办案等十个方面的正负面清单内容,既注重正面引导,又强化负面约束,使自我监督更加具体化、更有针对性,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规范》要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及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立标杆、当表率、作示范,要切实扛牢干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提醒、防范、纠正各种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规范》的内容,扎实开展自清自查自纠,要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排查所在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依据法律法规、廉政要求、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凝视深渊者’,‘深渊’也在‘凝视’着这一群体,稍不注意就会被‘吞噬’。《规范》正是为了防止干部被‘吞噬’、严防‘灯下黑’应运而生的,《规范》为桃源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十带头十严禁’行为规范的出台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行为提供了正负两方面的参照标准,‘十带头’让我们更加清楚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十严禁’为我们立下了‘铁规’、划出了底线。只有时刻绷紧自我监督之弦,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才能不负历史与人民的重托,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建设‘市域副中心,现代新桃源’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昌伟如是说。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强化自身建设,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人,组织处理24人,因失职失范调离系统2人。(桃源县纪委监委 袁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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