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盘活”监督力量,构建巡察整改监督网
“你单位报送的巡察整改资料涉及到选人用人、机构编制等问题没有向市委组织部、编办送审,请您向有关单位送审通过后,再进一步完善整改资料。”9月26日,津市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向第十轮被巡察单位相关人员反馈问题说到。
根据省委巡视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津市市委巡察机构不断完善巡察整改机制,加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的协调衔接、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巡察整改监督网,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制定联合审核制度,整合监督“凝聚力”。今年6月研究出台了《津市市巡察整改工作联合审核制度(试行)》,明确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巡察机构等相关单位构建立体式巡察整改监督网,确定了审核对象、监督职责、流程方式、运行机制等6项具体内容,厘清了整改责任,压实了监督责任,确保各方监督力量有机融合,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组建巡察整改验收组,盘活监督“影响力”。针对反馈时间已满3个月的被巡察党组织,组建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及市委宣传部相关组室、原巡察组组成的联合审核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看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目前已经完成第八、九轮共16家单位巡察整改验收,共审核把关215个具体问题,发现佐证资料不完善、资料整理不规范和整改不彻底等问题28个,提出会审意见建议52条。
强化审核结果运用,扩大监督“震慑力”。当整改验收通过后,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已有84家被巡察党组织公开了巡察整改情况;同时,将巡察整改验收结果纳入对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细化、推进不及时、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适时予以通报。在2020年度全市绩效考核评估中,对省委巡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6家单位均给予相应的绩效测评扣分,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监督结果的运用。(津市市委巡察办 汪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