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三举措”强化巡察档案管理
为全面强化巡察档案管理,今年以来,津市市委巡察办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对已完成的十二届市委共十轮巡察资料进行全面梳理,为做好十三届市委新一轮巡察工作提供信息化保障。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津市市委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巡察档案管理人员5项职责,对档案分类、立卷、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销毁等7项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做到归档及时,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规范。建立巡察档案查阅台账,对查询借阅落实借阅人员、档案管理干部“双保险”签字制度,确保巡察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
规范巡察档案管理。采取“逐卷清理、逐页核查、逐项校对”办法,对十二届市委共十轮巡察91家被巡察单位资料分轮次、分组别、分单位建立巡察档案。同时,建立巡察档案数据库,对文书档案、巡察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存档。目前,已完成巡察档案分类装订500余卷,数字化录入1000余条。
加强档案保密监管。通过制定巡察档案保密制度,明确12条保密规定,38名巡察干部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把控电子设备,严格实施巡察组组长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制度,将保密要求贯彻到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上传、使用、检查全过程,确保巡察档案完整、有序、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在巡察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档案管理系统,大力推动巡察档案数字化建设。”津市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津市市委巡察办 孟荻承 沈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