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严把廉政审查“回复关”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收到问题线索,经核查,建议不予推荐提名……”8月22日,澧县纪委根据审查情况,对1名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出具了否决意见。
近年来,澧县纪委把严格廉政审查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日常,在规范性和严格性上下功夫,对干部选拔任用、代表资格审查、职级晋升等廉政情况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根据廉政审查对象、事项及时限等,制定廉政审查内部工作流程,县纪委监委规范廉政审查程序。而后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由参与联合审查的各室部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全面梳理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及信访处置、被调查对象处理处分等情况,据实出具意见,层层审核把关,对于特殊问题,如拟提拔重用对象有问题线索或信访举报正在处置中的,由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调度,集中力量,特事特办,能结尽结,对不能办结的,对反映问题的可查性、违纪问题的严重性集体予以会商评估,集体决策是否予以提名推荐。
为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该县纪委监委还实行了廉政审查责任追究制,干部监督室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既不能放过一个问题干部,也要有效防止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被诬告陷害,错失良机,真正当好选人用人的‘质检员’。”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毕冬梅介绍,今年对6318名党员干部的廉政审查中,给予31人否定性意见,有效避免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确保了换届之年风清气正,为选优配强清正廉洁、务实担当的好干部提供监督保障。(澧县纪委监委 崔莉 李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