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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村级巡察“三三工作法”暖民心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了使巡察工作更“接地气”,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石门县委巡察办探索出村级巡察“三三工作法”。

一是“三为主”工作格局。村级巡察组织调度以县为主、实施主体以乡为主、整改责任以村为主。近年来,针对村级“微”巡察试点发现村级财务存在漏洞比较多,廉政风险依然存在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出台了《石门县村(居)务管理“五不准”》,同时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县委县政府将村级财务管理职能由县农经站调整到县财政局,并专门成立县农村财务管理站。2021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实施办法》,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二是“三贴近”工作方式。贴近群众关心关注、贴近群众生产生活、贴近群众喜闻乐见。截至目前,巡察组进农户屋场拉家常、到田间地头话民生,召开屋场会聆听群众“真声音”69场,征集意见152条,发现问题134个,移交线索28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三是“三到位”工作效果。实现了问题整改到位、追责问责到位、信访化解到位。据悉,两轮村级巡察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组织处理14人次,追缴资金11.69万元,村级巡察初见实效,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石门县委巡察办  易冰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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