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市纪委>详细内容

市纪委

津市:坚持“三巡合一” 强化“巡纪联动”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通过对问题线索的多方会商研判,在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之后,进一步完善问题底稿,让我们对移送的问题线索更加有底气了......”5月18日,在津市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会上,巡察组长们纷纷谈论着“巡纪联动”带来的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巡察的威慑和公信力,津市市委探索建立了巡察与纪检监察协作联动工作机制,通过构建“巡前把脉、巡中互动、巡后深化”的监督体系,全力打通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壁垒”。自2017年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共移送线索215条,立案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79人,收缴资金130余万元,充分凝聚 “巡纪联动”力量,积极发挥“1+1>2” 监督作用。

巡前“把脉问诊”,抓牢巡纪联动“结合点”。结合每轮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巡前由巡察办向纪委监委主动发函,对需要提前了解的问题线索及有关人员的重要信息进行查询;纪委监委相关室(部)及时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就第九轮8家被巡察党组织相关情况与巡察组沟通对接6次,反馈被巡察党组织信访件47件,38名党员干部违纪处理情况,1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通报。同时,进一步加大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调配合,将被巡察党组织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梳理汇总供巡察组调阅,自第十轮巡察起,纪检监察工作明确由派驻纪检组向巡察组单独汇报,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备足“弹药”。

巡中“双剑合壁”,抓牢巡纪协作“互动点”。健全问题线索研判会议制度,巡察办主动对接纪委监委案管室等有关部门会同各巡察组,召开问题线索专题研判会。会商研判主要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进行全面考量,按照立案标准对拟移送的问题线索集体研究,逐个审定,进一步提升移送线索的“成案率”。自第七轮巡察以来,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讨线索50条。同时,对于巡察期间收到有关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重要舆情等信息,纪委监委和巡察办及时互通有关信息,通过协调联动,进一步深挖线索,压实责任,推动立巡立改、形成震慑。

巡后“火力全开”,抓牢巡纪成果“运用点”。持续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协同监督,严格按照“六有”整改标准,与被巡察党组织同步建立巡察整改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实行问题台账、线索台账、巡察建议台账“三账管理”。2020年以来,由巡察办牵头,纪委监委参与开展了3次整改情况督查,截至目前,整改完成1295个,整改完成率97%,并在2020年度全市绩效考核评估中,对省委巡视办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6家单位,给予绩效测评扣分,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巡纪协作,有利于推动政治巡察和业务监督‘并轨运行’。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巡纪协作机制,做足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扎紧扎牢全面从严治党‘监督网’。”津市市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表示。(津市市委巡察办   王梓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