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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做好案件预评 提升案件质效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经过案件预评机制的实施,现在移送审理的案件程序越来越规范,合格率也越来越高了,这个预评机制要好好坚持完善下去。”5月17日,津市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周宏边查看正在审理的案件卷宗,边感慨地说道。

自2021年3月以来,津市市纪委监委依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在常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指导下,结合津市实际,加强对案件的质量评查,实施了案件预评机制,即在案件移送审理之前对案件质量进行预先评查,以评促改,让案件办理更加规范有序,量刑释纪更加精确严谨,不断提高案件质效。

案件预评精准化、细致化。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微观层面入手,注重“细枝末节”,提升案卷的“严谨度”。审理人员对预评案件,快速响应,在1-3个工作日内预评完毕,按照“不放宽尺度、不放低要求、不放松标准”原则,逐项逐条评查,既确保全面,又突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案件审查调查组“一对一”沟通,“面对面”交谈,并依据中纪委模拟案卷的规范,向各审查调查组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已向三个纪检监察室、九个镇街纪(工)委从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证据确凿、定性准确4大方面发出意见建议单20余份。

案件预评常态化、长效化。津市纪委监委注重打造案件预审常态化实施,对在办案件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一案一预评”,明确专门的审理人员对案件负责,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通报反馈,制定整改措施,2021年以来,共梳理案卷质量问题68个。同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采取交叉评查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5月上旬,对已审理的27件案件实施了交叉评查,整改率达100%。

案件审理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出口”“窗口”,接下来,津市市纪委市监委将持续完善和发展案件预审机制,审理人员严把评查关,及时发现、纠正办案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督促办案人员形成良好的案件质量意识,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积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确保进一步提高案件整体质效。(津市市纪委监委  刘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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