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开展“四风”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2个
“2020年10月至12月,你局工作人员去长沙办事,共报住宿费3笔,金额8559元,都没有住宿明细,请你作出解释?”近日,桃源县委巡察第四组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在县发改局开展“四风”专项巡察时,对该局财务人员询问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正风肃纪,净化优化桃源政治生态,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桃源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巡察办(组)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共同参与,组成四个“四风”问题专项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据悉,本次巡察以县纪委监委下发的《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专项行动方案》为重点,旨在重申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工作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开展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专项行动。“四风”问题专项巡察内容以超标准接待问题、违规安排或接受吃请问题、隐形变异违规吃喝问题为重点。巡察方式以酒店农庄现场查、财务账上查、超市商店查、税务发票查、干部座谈查等。
这次专项巡察,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组)共安排四个专项巡察组,明确重点巡察单位12个,通过为期一个月的认真巡察,共发现问题32个,其中涉及接待方面存在问题22个,会务方面存在问题2个,差旅费方面的问题8个。(桃源县纪委监委 潘金琪 谢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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