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回头看”纠正处分执行打“折扣”
“李某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失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为什么年度考核照过,奖金照发?必须查找原因,严肃问责……”日前,澧县纪委监委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政策依据不知晓导致绩效奖金发放执行标准不统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出现错误以及 “好人主义”思想作祟送人情等原因让处分执行打“折扣”和“白条”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澧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在做好党纪政务(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填报和处分决定文书入卷等常规工作基础上,每年第一季度还对上年度的相关工作开展“回头看”,主要包括党纪政务(纪)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异动办理及执行情况,受处分人员处分期内上岗考勤、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绩效奖金发放等,确保处分执行到位。
“纪律处分不是儿戏。如果处分决定不执行、不落实或部分不到位,违纪人员就会产生侥幸心理,从而形成‘破窗效应’,纪律最终就会沦为一纸空文。” 分管审理工作的县监委委员叶政林表示。
“回头看”专项检查以来,各县直单位及镇(街道)开展了自清自查,审理室组织人员根据自清自查进行初步核实,列明检查重点和问题清单,带着问题直奔现场,通过查台账、调凭证、找依据,并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纪律处分决定不走样。
本次“回头看”共发现问题22个,涉及11个单位27名受处分对象。审理室及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工作衔接沟通,强化各主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建章立制,确保处分执行于法有据;对于无政策依据,明显执行有误情况,以交办函的形式限期整改;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坚决对处分决定打“折扣”现象说不。(澧县纪委监委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