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一案一整改 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
“在敦促相关涉案人员要主动投案自首之后,更要回到‘事故现场’剖析原因,把案件教训说深说透,不仅要追责问责,更要注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才能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近日,桃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志敏来到该县公安局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回访时说。
2020年5月,该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克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依法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今年2月,周克明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该案件牵涉面广,同案被处理的共有5人,在全县引起不小震动。
案发后,由桃源县公安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的“桃源县公安系统警示教育及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说清问题和投案自首大会”召开,自此以周克明案为背景的警示教育工作全面开展起来,要求在全县公安系统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以案促改,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随后,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安局整改情况进行了整改“回头看”。
据悉,该县公安局系统通过问题反馈,对2013年以来至周克明案案发时的民警易发违法违纪环节进行了分析,77%是执法过程中发生问题,其中交警执法过程中发生问题占比87%。该县公安局抓住执法这一关键环节,从2020年6月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执法规范化操作。制定试行了《桃源县公安局县域警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配套的案件审核审批、案件法制审核、主办侦查员、所队法制员、法制学习培训辅导、案件集体研究、典型案例讲评、取保监居细则等7项制度,尤其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立案、刑拘、撤案、终止侦查等重点关口的具体措施执行,执法理念、基本行为规范进行了纠正。随着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施行,该县公安局涉警信访量急剧下降。
在县纪委监委督促下,该县公安局在全县公安系统、十几个重点单位、二层骨干中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共10余次,共计6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
“查办案件不能一查了之,除督促县公安局对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制度短板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堵塞监管漏洞外,强化警示教育,还需将警示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桃源县纪委监委 邓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