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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抓、促、强”三步法推进巡察整改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你单位还存在巡察整改进度滞后,部分佐证资料不完善,问题与资料对应不严谨,文字材料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请迅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按要求整改到位。”3月26日,津市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与津市市委巡察办督查室联合开展巡察整改督查时向一家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

为作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津市市委巡察办运用“抓、促、强”三步工作法,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突出主责抓整改。集中巡察撤点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巡察组形成反馈意见并召开巡察反馈会,集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出台整改方案,开列整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完善对账销号制度,确保问题见底清零。目前,第六轮和第七轮巡察反馈的29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84个,整改完成率达96%,第八轮和第九轮巡察整改正有序开展。

“六有”标准促整改。对标上级要求,进一步将巡察整改标准细化为“有详实细致的整改方案,有整改过程的记录,有举一反三的举措,有阶段性的效果体现,有长期坚持的制度,有整改带来的新变化”,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效果进行联合验收。以省委巡视办指导督导为契机,以“六有”为标准,对12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协同监督强整改。市委巡察办牵头统筹巡察整改工作,联合市纪委监委相关室(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问题整改监督,同向发力,倒逼问题整改。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相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对六轮、第七轮巡察整改开展3次督查,对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整改开展 1次督查,督促32家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任务,督促各被巡察单位就因私出国(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立行立改,开展集中学习10余场,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等6项制度出台。

“下段,我们将继续对标对表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切实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健全完善‘三步走’工作法,对整改不到位的加大督办通报力度,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扎实整改促健康发展,让巡察成为服务发展改革大局的重要政治保障。”津市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津市市委巡察办  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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