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23个案例“敲打”187名新任村支书
“观音寺镇东阳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侵吞2.3万元生态环境补偿款,用于个人开支,2020年7月被撤销党内职务。”近日,桃源县纪委常委向钦林,用本县近两年查处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全县本次村级党组织换届中新当选的村级党支部书记进行“敲打”,及时“提醒”。
为了强化村级换届后的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该县对本次新当选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等,并结合近两年来查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微腐败”、作风问题和扫黑除恶等6个方面23个典型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使187名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起“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将政策法规、党纪党规融入其中,教育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激励新当选村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据悉,2019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34件,处分党员干部448人,其中涉及村(社区)干部192人。
“没想到我们县里这两年查处了这么多村干部违纪问题,值得我们刚入门的基层‘新兵’深思了,以后一定要以这些案例为教训,不踩红线不触底线。”茶庵铺镇古溶溪村新任党支部书记李昌君感慨道。
“这些违法违纪案例暴露出我们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还有所欠缺,加强廉洁教育势在必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俊在培训小结时强调。
“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肩负乡村振兴的时代重任,我们必须按照一体推进‘三不’的方针,抓早抓小抓实抓牢新任村干部的廉政教育,增强其忠诚干净担当意识以及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桃源县纪委监委 杨萌 潘金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