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巡察整改问题540个,收缴资金69万余元
“村级债务是否有阶段性偿还方案?”
“违规发放的绩效资金收缴到位了吗?”
3月9日至11日,澧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巡察办对县委第八轮19家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联合验收。
为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效,本轮验收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选人用人及基层党建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审核意识形态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政治、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整改落实进行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工作人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逐项审核整改落实情况,一一对账核销;紧盯重点问题、涉及资金多的项目,对整改成效严格把关,有效杜绝避重就轻、“文不对题”的敷衍整改现象发生。验收结束后,当场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销号结果,不予销号的问题,将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做到整改问题“零遗漏、不打折”,真改实改。
“之前我们还觉得自己已经整改得不错了,今天发现仍有不到位的地方,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措施,见人见事,提升整改实效。”县农业农村局副书记、副局长周青松表示。
目前,已全部完成对县委第八轮巡察19家单位的整改验收,督促问题整改540个,推动各单位新建制度90余项,收缴违纪违规资金69万余元。(澧县纪委监委 孙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