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书记“点题”部门作答 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白条入账、向个人违规出借公款……问题多多,‘村账乡代管’有没有严格落实责任?”
“村级工程实施程序是怎样规范的?”
“农民负担监管在哪些方面还存在漏洞?”
2月24日,桃源县委召开第十一轮巡察书记专题会,破例邀请财政、审计、农经、乡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在听取县委巡察办主任对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第十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县委书记庞波一连串的发问“抛”向在座的各部门负责人。
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2月中旬,桃源县委四个巡察组利用3个月时间以“一拖二”方式对漳江街道、陬市镇、泥窝潭乡等13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本届内最后一轮巡察,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共发现问题148个,发现党员干部违纪线索11条。
书记专题会上,“五人小组”各成员分别发表了意见。针对县委书记“点题”,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就后段巡察问题整改以及从严规范管理等方面工作做表态发言。
庞波指出,通过巡察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形成了一定震慑,但仍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治意识树立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工程项目建设有漏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偏差、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欠严实。
对于后段工作,庞波要求,一是要坚持政治统领,继续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今年要将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纳入巡察内容,整顿作风“四大作风通病”,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要坚持巡改并重,加强巡察成果运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抓好反馈问题整改,防止“新官不理旧账”。今后,凡干部调整时组织部门要征求巡察机构意见,问题整改不过关的,单位主职不予调动。对于不同程度存在党建工作不重视、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会后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对13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共性问题,进一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今年要以巡察发现问题为导向,迅速启动“乡村财务规范年”活动,从制度、流程、监督上全面予以规范。三是要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完善巡察人才库,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统筹谋划好新一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打好巡察“开局之战”。(桃源县委巡察办 宋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