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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现场宣读处分决定书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思想上出现了滑坡,给组织和单位抹了黑,以后一定吸取教训,规规矩矩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争做一名合格的警察。” 1月22日,石门县纪委监委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召开了覃某纪律处分决定送达警示教育会。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组书记覃志刚的带领下,重温了入党誓词。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宣读了覃某的处分决定并详细解读了党纪法规,覃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某汽车报废公司4.9万元;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办理京牌车异地报废注销业务,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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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人员重温入党誓词

随后,覃某开展了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了自身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今后整改的方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组成员联系工作实际,对覃某逐一开展了批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今后一定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抓实思想教育;刀刃向内,抓严问题查究;立足长远,抓紧问题整改,创建清廉警队,在群众心中留下好口碑。”覃志刚代表党组做了表态发言。

“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对待组织处理;再次要以案为鉴,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最后要让一张纸达到三个效果,即一张纸要变成一堂课,一张纸要变成一面镜子,一张纸要变成一张卷子,时刻检测是否永葆初心。警示教育会成为今后工作的常态,要真正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覃道进强调。

“覃某是大家眼中的老实人,但他犯了这样的错误,我们都要从中吸取教育,这也给党组敲醒了警钟,以后在加强对民警、辅警的教育上还要抓深、抓细。覃某在今后也要放下包袱,积极工作,重新赢得干部、群众的尊重。”会后,县交警大队参会的一名党组成员表示。(石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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