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用好“活教材”力促党员干部敬纪畏法
“以前接受的警示教育,‘案中人’位高权重,‘代入感’不强,现在通报的本土案例,更鲜活,有的曾经还有过工作交集,更容易形成震慑。”
“归根结底还是落实主体责任出了问题,我们定当引以为戒,切实强化内部监管、加强制度建设,筑牢防腐牢笼。”
日前,在桃源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上,当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主任杜权华宣读完关于县自然资源系统两名干部的违纪案例警示通报后,不少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扼腕叹息、感慨不已。
警钟之鸣,重在日常经常。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上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围绕县内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别从纪、法、德、责四个方面向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职开展廉政教育,把“本土案例”转化成力促党员干部敬纪畏法的“活教材”。
“闭门‘说教’,不如现场以案‘说纪’。”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就是我们最生动的教科书,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更能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案例带来的强烈心理震慑,真正产生对腐败的警惕和对法纪的敬畏,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县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结合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纷纷以本单位、管辖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释法,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去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0多场次,覆盖党员干部超过3000人次。(桃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