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做好干部 “诊断” 把好“四关”
“1175名同志关于村居换届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回复已经放到你们办公室了,请查收。”12月16日,石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进行了相关回复。从今年开始,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要求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进行了规范,严格把好领导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廉洁关。
明确审查对象。为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层层压实责任,县纪委监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县实际,与相关发函单位明确了廉政审查范围,对不在范围内的征求意见来函逐一做好政策解释。
严格审核内容。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县纪委监委各相关部门、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相关乡镇(街道)纪(工)委协同联动,围绕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有“病”说“病”,审查精准,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推荐中的审核把关作用,防止 “带病”提拔、“带病”表彰的现象出现。
加强台账管理。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党风廉政意见函进行台账化管理,对涉审材料复印件和审核记录进行存档备查。确保有档可查,有迹可循。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114批次共计6596名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对33批次共计124名干部给出了暂缓或否定性意见。(石门县纪委监委 张正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