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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对“小微权力”监督“常态化”运行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茶庵铺镇七里冲村党支部书记违规帮亲属享受扶贫政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佘家坪镇赫溪峪村原党支部书记虚列民政专项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理公港镇杨公桥村会计虚报征拆补偿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积极探索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新模式,着力把阳光公开打造成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将脱贫攻坚和村务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办事频率高、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纳入民主监督和阳光公开环节,让广大群众参与决策,所有村居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小微权力”透明运行,严防“微腐败”。

“以前群众总感觉贫困户评定、低保补助发放等这些群众非常敏感的事情村干部会‘暗箱操作’。现在,我们镇推行了村级‘设立固定公示窗、组建村级连心群、更新村居务公开网’的村务公开工作机制,村里大小事的决策和大小钱的使用都让群众知道,群众就意见少很多了。”该县郑家驿镇纪委书记吴晚婷说。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编制“小微权力”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网上搭建“小微权力一键通”监督平台,公布县乡村三级责任电话,将“小微权力”运行全流程“晒”在群众身边,让群众看得懂、能操作、可监督。

今年以来,该县共对全县413个村级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培训两期1650人次,开展专项“小微权力”督查3次,对核查群众反映问题13个,立案查处4人,组织处理12人。

“政策落实‘最后一百米’,往往是‘微腐败’多发地。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新模式,织密织牢‘监督网’,让‘小微权力’在监督中规范、要‘常态化’运行。”该县纪委常委向钦林介绍。    (桃源县纪委监委  石迁 郑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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