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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集体研判,助推信访举报提质增效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认真落实集体研判工作机制,做好信访受理、分析研判、及时反馈,充分发挥分析研判治本作用,有效提升了信访工作质量。

把好入口。一是把好问题收集关。优化“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二是把好问题登记关。对接收的信访举报件按照上级转办件、本级移送件、下级转送件等做好分类登记,按照归口接收、分级受理的原则,详细登记各类信访举报件的流转去向、承办单位,做到任务清、底数明。

做好研判。一是明确标准。按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以及被举报人职务职级等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对贴牌件、无实质内容件、恶意举报件定期进行集体研判,做到统一管理、分类处置。二是精准分类。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集体参与研判问题线索制度,对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根据相关要求,召开室务会集体研判业务内外,报委主要领导和信访室分管领导审批,并建立分类登记处置台账,做好登记工作。

抓好反馈。一是及时转办。严格落实对受理的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件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层报领导审批后,转各承办部门。二是及时告知。对初信初访实名举报,在完成分流转办后及时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避免重复越级上访。三是及时督办。定期调度办理情况,建立月通报季讲评机制,定期梳理已超期和即将超期的信访举报件,向各承办部门发放《提示函》,同时,加强对疑难信访举报问题的跟踪督办,及时提醒承办部门,推动问题解决、风险化解。

今年以来,津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共分析研判出业务范围外及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40件。通过集体分析研判,“第一道关口”作用更加凸显,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切实提高了服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精准性。(津市市纪委监委  梁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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