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守护一江春水,“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在行动
“杨哥,以前你们都是捕鱼为生,现在禁捕退捕了,街道、社区对你们上岸转产工作开展如何?”“在政府的帮助下,我贷款买了一台挖机,现在开始自己做小生意,日子过得还不错!”9月16日,石门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来到永兴街道,就当地渔民退捕上岸后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走访座谈。
澧水河是石门儿女的母亲河,七十万石门儿女在这里勤耕细耘,繁衍生息。多年来,受水域污染、过度捕捞、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影响,澧水河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水生生物保护形势严峻,水域生态修复任务艰巨。为进一步优化水域生态环境,守护一江春水,石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督促落实“洞庭清波”禁捕退捕作为专项整治重要环节,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石门澧水水域保护工作。
推进“上岸工作”,保障渔民生活
“老王,你的渔船、渔网街道给你补助了没有?社保给你落实了没?”随着全县退捕禁捕工作全面落实展开,渔民转业转产和社保安置工作也跟上节奏。
“为保障上岸渔民的生活,确保不返贫不返困,县纪委监委召开工作调度会,推动全县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根据“一户一证一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68户退捕渔民完成建档立卡,将其统一纳入社会保险进行管理,落实“四保一”帮扶走访(联户县级领导、县直部门领导、乡镇领导、村组干部),确保上岸渔民能稳定就业、有稳定收入、有其他就业技能。”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该县楚江街道为辖区内18户符合政策的渔民提供了种橘培训,还积极鼓励他们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招聘会;易家渡镇人民政府通过委托聘请,为当地一名年长的退捕渔民在县内某中学提供了一份门卫工作,解决他的就业问题......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68户渔民中转产专业45人次、纳入社会保障63人次、发放退捕渔民直接补贴273.36万元。
严督政策落实,强化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委组建专项督查办公室,对县城区域4个街道及3个沿河乡镇禁捕退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人员沿澧水、皂市水库等水域附近检查禁捕退捕指示牌、河边居(村)民捕鱼情况,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巡河禁捕退捕工作。如畜牧、城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成立“三江口上游禁止垂钓”工作小组,积极联合乡镇(街道)做好河域环境保护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344户捕捞渔民全部劝退上岸,封存涉鱼“三无”船只318艘,有证渔船95艘,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16人,起诉6人,法院判决3人,给予组织处理3人,立案1人。
立足禁渔禁捕,修复生态环境
今年5月,县水利局在新关镇组织了“2020年鱼类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投放了100万尾青鱼、70万尾草鱼、270万尾鲢鱼和230万尾鳙鱼,共计670余万尾;今年8月,县纪委监委联合畜牧、农村农业、禁捕办等单位督促4名非法捕捞人员现身说法,以补代罚,放流草鱼5万尾、白鲢6万尾,共计11万尾。
“河域人工增殖放流,落实河域环境保护,根本目的就是让澧水流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县纪委将进一步明确禁渔禁捕主体责任,根据整治要求和问题清单定期考核验收。”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石门县纪委监委 张正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