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禁捕退捕让沅江水清鱼跃
“这几天来陬市督查巡堤工作,我发现这沅江岸边上比以前绿了不少,这原来有个挖石造沙的港口都被绿色植被取缔了,江里的水呀也比以前清了不少。”这是9月17日,桃源县纪委监委防汛巡堤督查组负责人张成辉在陬市河段督查时的亲身感悟。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督导做好沅水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守护好一江碧水。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在禁捕退捕领域的工作前期,根据印发的《桃源县捕捞渔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参与到对专业渔民摸底登记的监督工作中,联合县畜牧水产中心共同摸清底数,按照“一户一档案”、“一船一照片”的要求,精准识别专业退捕渔民。现已确定退捕专业捕捞渔民54户(漳江街道22户,陬市镇32户),签订退捕协议54户,评估渔船 58艘,回收拆解渔船34艘。
为确保渔民“上得岸、稳得住、能致富”,该县纪委监委压紧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把任务细化到相关乡镇(街道)到相关村(居),把政策落实到船到人,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执法,形成禁捕退捕长效管理机制。督查组到码头、渔政部门、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中心等部门不定期了解网箱渔楼拆除、渔船上岸处置、打击非法捕捞、渔民补偿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对退捕补偿与保障政策落实的过程加强监督,督促制定出台《桃源县落实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保障相关政策的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三无”船舶(指专业渔船之外的,无牌无证渔船)的处置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应收尽收原则规范处置,跟踪督导对渔民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生活补助等工作的落地落实情况。
“禁捕退捕事关沅水水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为此我们出台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查考核方案》,并督促禁捕退捕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组对沅江桃源河段10个乡镇开展了连续7天的‘清江行动’。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采取专项督查、定点督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压实压细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轮,发现问题16起,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提醒约谈 25人次,对1名非法捕鱼的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桃源县纪委监委 邓艺璇 沈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