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以有力问责推动“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责任落实
汉寿县自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聚焦洞庭湖生态环境修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等问题,共梳理出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10件。县纪委作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强化执纪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开展实地督查,督促问题整改。县纪委督察组多次直奔现场,开展了9次督查,下发督办函1件,着力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禁捕退捕、珍珠退养等难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统筹协调,与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联合督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达到进度时序。
横向对比排名,压实主体责任。为量化考核指标,发挥“头雁效应”,加快推进珍珠退养工作,形成比、赶、超的工作氛围,8月起,县纪委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开展日排名,进行横向对比,向社会公开,对每月排名靠后的3家单位开展约谈,强化责任意识,形成积极主动的工作氛围。
受理群众举报,精准执纪问责。为扩大监督范围,县纪委、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部门公开举报电话,并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设置147个举报箱,受理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尤其是对珍珠退养、禁捕退捕等问题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整改任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力量,对违纪行为坚决查处,打击了多起非法捕捞案件。
今年以来,县纪委通过“一查、二比、三受理”,共查处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人共36人,其中组织处理35人,党纪处分1人,以强有力问责推动“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各项整治要求落地落实,目前,有2项整治任务已完成并进入销号程序,接下来县纪委将持续加压,确保剩余任务如期完成,守护一湖碧水。(汉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