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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问责37人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是否经常性对水域内恒通造纸厂、竹园化工厂等企业开展污染监测,大概多久监测一次?”

“你们辖区内几条河流,特别是流经居民区的延溪河及河桥周围,还是存在有居民往河里倾倒垃圾的现象,说明你们存在定期巡河次数不够多、监管不严、垃圾清理不够及时的问题。”

“对已取缔的砂石码头(堆场),乡镇、街道办要强力开展断电、断路、复绿等工作,以防砂石堆场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陬市砂石码头复绿前(左)复绿后(右)

连日来,桃源县纪委监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察组先后去到陬市镇砂石码头、夷望溪镇沿线码头、热市镇污水治理厂、漆河镇、县砂石办、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20多个乡镇和部门,通过实地察看、翻阅台账、暗中排查等方式开展专项行动督查。

据悉,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2020年桃源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查考核方案》,牵头与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成立联合督察组,细化督查考核内容。明确了专项督查、定点督查、明察暗访等督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确保督查实效。

“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对专项行动督查力度,通过“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以此强化责任,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厉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全县已立案调查2人,约谈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37人次。

“通过督查,切实增强了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主体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在专项行动中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从严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在我县顺利进行。”该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赵青松在“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查调度会上说道。(桃源县纪委监委 邓艺璇 石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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