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三专”举措向不“亲”不“清”行为“亮剑”
今年来,桃源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主业,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靠前监督,向“不亲不清”行为“亮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选聘专员观察。通过选取园区企业设立营商环境作风建设观察点,选聘营商环境作风建设观察专员,观察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干部在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落实惠企政策、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的作风情况,向“不清”行为“亮剑”。截至目前,已收集意见建议30多条,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多个。
开展专项监督。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该县纪委监委先后成立多个专项督查组,深入企业一线对职能部门和部分党员干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惠企政策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护航企业发展。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3名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驻企联络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等与企业“不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进行了严肃处理,立案1人,给予组织处理3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
出台专门规定。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该县先后出台《关于规范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见》《桃源县帮扶工业企业十条》等政策文件,形成“1+N”政策体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县纪委监委围绕政策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以监督保障执行,铁纪护航促桃源县域经济发展。截至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机关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出台的规定落实惠企政策,共为企业减免税费294万余元,争取各类专项奖补资金700余万。(桃源县纪委监委 沈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