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紧扣重点 强化监督 护航“洞庭清波”
“夹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排除一切困难,按期按质完成建设任务……”7月24日,石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该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2019年“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推动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为“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开展污水处理工作督查,督促各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全县共有17个乡镇有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共有15个乡镇已完成建设任务,另有2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7月22日至24日,县纪委监委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约谈了建设进展落后的乡镇党委书记。
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保持禁捕退捕高压态势,强化精准问责。督促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部门履行职责,石门县成立了禁捕退捕专门组织机构,聘请4名退捕渔民作为“护鱼员”夜间巡河,今年已收缴非法捕捞渔船19艘,对13名非法捕捞人员立案查处,并销毁非法捕捞渔船19艘、地笼80条。打卡发放12户退捕持证专业渔民发放2年过渡期生活补贴34.56万元。县纪委监委对渔民身份识别、禁渔退捕补偿资金及退捕持证专业渔民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5月,县纪委监委向二都 街道纪工委交办了一起禁捕工作失职的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8月7日,该街道纪工委对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的组织处理。6月28日,县纪委监委对一名非法捕鱼的党员干部予以立案审查。
据悉,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组织专项督查组,加强对主体责任、制度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动“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石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