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以处分决定作为警示教育课堂
“刘某某利用职务影响,私自将其父母、配偶、子女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优亲厚友,非法占有国家扶贫补助资金,经临澧县纪委常委会审议,现在宣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为增强处分决定宣布执行的严肃性和仪式感,增强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7月20日,临澧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该县合口镇政府召开处分决定送达警示教育会,对该镇扶贫专干刘某某违纪的处分决定进行集中宣布,现场通报,以案示纪。
“我们要用身边案例教育警醒身边人,到达以案为鉴、以案促廉、以案促改的效果。特别在扶贫等关键敏感领域,要高度警醒,严于律己,不涉雷池、严守底线,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案情通报及处分宣布现场,当临澧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宣读处分决定后,在场30多名支部党员凝神沉思,深受触动。
会上,参会党员在临澧县合口镇纪委书记郭方平带领下,与受处分党员刘某某一起,重温入党誓词,重拾初心信念。分管扶贫工作镇党委副书记游俊、受处分人所在支部负责人表态发言,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切实推进扶贫工作的公开公示,及时抓好动态调整,完善监督机制,堵死漏洞,是该案要吸取的深刻教训。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现场警示教育,说服本人,警醒他人,惩前毖后,唤醒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制度红线不能碰,纪律底线不能破。”承办该案的临澧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季剖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
“当时,我确实存了私心,才把家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我‘优亲厚友’的私心作怪,事后也不敢向领导汇报,回想起来,我深感内疚和不安……”被处分人刘某某在会上态度诚恳,吐露了心声。
今年来,临澧县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防止以往党纪处分“一函了之、一送了之”,探索运用有效方式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对违纪党员处分决定的宣布执行与现场警示教育紧密结合,“惩戒教育”同步进行,让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得到有效发挥,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此次处分送达与以往不一样,‘一张处分决定,一次警示课堂’,党员干部用发生在身边的例子,以直观的方式接受最真实的教育,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实现了党纪处分与警示教育“双轮驱动”,收到了较好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临澧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贺吉敏说。(临澧县纪委监委 章剑波 裴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