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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四明四理”化解信访“久访不息”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天县纪委监委领导来找我座谈,解除了我心中的疙瘩,我再也不听别人涮了,再也不上访了。”临澧县青山管理局职工丁才文在县纪委审理室组织的释纪说理座谈会上拍着胸脯表态。这是7月初,临澧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在县青山管理局召开释纪说理现场座谈会的一个场景。

原来,丁才文是临澧县青山管理局一名普通职工,2019年因交通肇事被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5月,县纪委监委对丁才文立案审查,同年7月,丁才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之后,丁才文以处分过重影响其经济待遇为由,多次上访,申请减轻处分,恢复经济待遇。

“如此多次反复上访申诉,近年来十分罕见,如果这个心结不打开,信访处理不到位,他还会继续上访。”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认为。

“刚接到处分决定时,我觉得脸上无光,每月工资少了300多元,有点不理解,感觉单位同事用异样的目光看我。有同事说又赔损失又降工资,太不划算了。不如多跑多申诉,看组织怎么处理。”......

降了工资、没了绩效。一段时间里丁才文心里很不好受,在别人的撺掇下心理更加失衡了。于是,他先后三次来到县纪委监委咨询或上访,要求减轻处分,恢复经济待遇。

针对此种情况,临澧县纪委监委决定采取审理释纪说理方式。座谈会上,针对丁才文的诉求,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运用信访处理规定,党纪处分条例逐条耐心解答,得到上访者认可。同时,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对予降级处分的纪法依据等也加以说明。“摆法纪、讲规定,说道理”,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条条讲明案件事例、核对错误事实、分析处分依据,丁才文的心结终于解开,明白自己的错误。

“其实审理室工作人员给我送处分时已经解释过了,都是别人的唆使,让我产生了侥幸心理,以为多上访几次就会恢复经济待遇,也怪我自己没有主见。”说到这里,丁才文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近年来,临澧县纪委监委遇到“事实清楚,处分恰当”而又“多次上访,久而不息”的信访,不断采取新途径,运用“纪法小课、释纪座谈、现场解读及信访反馈”等方式,充分发挥案件审理教育功能,加强和规范释纪说理工作,对多次上访申诉案件,采取“四明四理”方法,即“阐明事理、释明纪理、摆明法理、讲明情理”,达到息诉息访目的。阐明事理,就是把审理部门所认定的案件事实、根据和理由讲清楚、说明白。释明纪理、讲明法理就是将依据的政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规范性文件及适用理由解释清楚,做到当事人能听懂、能理解。讲明情理,就是注重说理方式,分析得入情入理,合理运用说理技巧,提高当事人的可接受程度,达到心服口服的效果。三年来,该县基本做到了“零申诉、零复审”。

“申诉复审、上访缠访,有相当部分是对处分结果不理解造成的。我们应认真听取他们的心声,了解具体情况,分析产生根源,找准所在症结。通过释纪释法说理,妥善处置不合理诉求,化解不良情绪,真正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临澧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陈勇如实说。(临澧县纪委审理室  裴宜美  薛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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