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查审良性互动,稳步提升案件质量
西湖管理区纪委监工委为开展好今年的“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意识,提高案件查办业务能力,确保全区案件查办质量稳步提升,严格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案件内(预)审工作的方案》等制度要求,规范开展案件内(预)审等各项工作。
兼听则明,确保沟通交流到位。一方面加强同上级审理部门的请示汇报。在工作中积极向上级审理部门请示、汇报,分析对比同类型案件,提升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增强工作协同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强同案件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内(预)审员进行案件总体分析,统一形式标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审理室在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有机结合的基础上,采取提前介入审理、持续协商沟通、提出意见反馈等多种协调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今年西湖区共审理案件4件,给出4份审理意见反馈书,纪检监察室均及时整改到位,最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处理1人。
业精于勤,确保能力保障到位。在今年2月份的月月讲堂上,审理室主任封吉龙针对如何提升案件质量进行了详细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分审查调查卷和审理卷,在细则中直接认定案件为不合格案件的共有8种情形,要坚持办案的高标准,更要严守办案的底线......2020年作为西湖管理区案件质量提升年,办案工作要紧密对标常德市纪委下发的各项制度。了解在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过程中每一项评查内容。”6月下旬,在参加市纪委审理室培训后,区纪委审理室干部不仅在科室内部传达学习领会业务知识,还在班子会上专题汇报培训内容和市纪委对审理工作的要求,将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反馈给纪检监察室,共同提升纪检监察室和审理室的业务能力。
锲而不舍,确保质量把关到位。认真查找案件质量上存在的瑕疵和问题,采取个案反馈和集中通报的形式向审查部门及分管领导反馈案件质量问题,按照“案件质量提升年”方案,对2019年查办的案件对照市纪委下发的《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回头看”,归纳普遍性问题,立足主要问题。既点出不足,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制定防范问题的制度,进一步传导压力,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形成纪检监察室和审理室合力齐抓案件质量的良好局面。(西湖管理区纪委 覃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