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制定内控实施细则 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近日,市财政局制定《常德市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发放至市直各采购单位。
该《实施细则》根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明确了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按照决策、管理、执行、监督职责分设不相容机构,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规程,特别是要强化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与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内部控制机制,压实了采购单位在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
《实施细则》从政府采购预算与需求管理出发,梳理了政府采购全过程的风险点,并将控制节点以标准表格的形式呈现,使采购单位整个政府采购过程规范化、标准化、全留痕,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过程、各环节,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将为常德的政府采购廉政建设保驾护航。
在此基础上,市财政还大力推行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等,将采购置于阳光之下,实现全流程网上操作,减少人为操作环节,从制度建设、流程设计上进行管控,助推阳光采购、廉洁采购建设。(市财政局机关纪委、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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