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督查
6月12日,汉寿县纪委监委工作组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查看了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沅江坡头段的禁捕退捕工作落实情况。
汉寿县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对全县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实施全面永久性禁捕。目前,已基本完成捕捞船网回收拆解,签订退捕协议1268份,回收权证1212本,拆解渔船1821艘,销毁网具408吨,发放第一批补偿资金3250万元。
工作组现场督查过程中,发现沿江仍有无证渔船停靠、执法船只标识不明等突出问题,对此,县纪委当天对西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和有关乡镇开展约谈提醒,提出四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正视问题。禁捕退捕工作是“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联动配合,解决问题。二是举一反三,加大执法力度,由县政府牵头,西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渔政和公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以西洞庭湖保护区和沅江坡头段为中心辐射全县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重点打击无证渔船,确保禁捕退捕工作实效。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渔政部门要加大对入刑禁用渔具的宣传,明确标识执法船只,震慑非法捕捞行为。四是统筹推进,做好后续保障,既要做好渔民上岸工作,也要开展后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机会,让渔民顺利实现转产转业。
下段,县纪委将继续强化监督职能,多进行实地调研、督导,传导压力,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防死守,切实推动汉寿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纵深开展。(汉寿县纪委监委 瞿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