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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零容忍”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寿县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狠抓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督办,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坚持深挖排查,问题线索“零放过”。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基础上,全面排查了近两年来的信访举报及相关问题线索,重点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本级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采取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深入村组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积极与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工作对接,对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注意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收集、研判、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坚持台账管理,线索处置“零暂存”。安排专人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逐条列明线索受理、分办、处置等详细信息,随时更新汇总,确保每一件线索动态监管、全程留痕。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即收即录、即批即转,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呈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分流移送承办室,承办部门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分类管理,优先处置,限期办结。

坚持跟踪调度,督查督办“零死角”。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建立办理进度周报制度,跟踪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规定程序快速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同时开展专项督查,由县纪委分管常委、委员带队,采取联片督导的形式,带着问题和线索开展督导,围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送、案件查处等方面,通过查阅台账、核查线索、调研座谈等方式,对扫黑除恶工作相关单位、职能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交办函限期整改。

坚持协作配合,直查快办“零积压”。对涉黑涉恶重点问题线索,采取“三级包案”的方式:联点的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下访、责任单位包案维稳,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快查快结。对需要政法机关协助调查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强化与政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实行“双专班”模式,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协同推进,切实提高了调查效率。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7条,已办结49条,立案14人。其中查实党员干部参与涉黑涉恶案件2件,立案3人,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9人,追责推动专项工作不力2人。(汉寿县纪委监委 李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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