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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四项举措”落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履职责任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桃源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执纪监督责任,推行“四项举措”,强化班子成员履行联系乡镇(街道)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

层层传导压力确责任。年前纪委班子调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要求各常委(委员)每月至少到联乡联组单位1次,每周到纪委信访接待中心接访1天,每周班子成员带班接访,周二固定坐班接访。围绕市纪委、县纪委全会报告2020年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并做到监督计划要经联系领导审核,初核方案要经联系领导同意,查结案件要经联系领导审阅。对辖区内问题线索不及时报告的,由联系领导对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坚持问题导向细指导。建立《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委班子成员通过电话、督查、现场指导等方式每月听取2次联系的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同时传达上级纪委监委和县纪委监委新要求、新精神、新安排,及时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贯彻到所联系的乡镇、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深入调查研究强本领。该县纪委要求包抓领导加强调查研究,结合省市纪委专题调研,围绕第十二届县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七个再聚焦”开展调研,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为县纪委监委科学决策、有效决策提供依据。在调研基础上,每人每年为联系乡镇(街道)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所辖单位上廉政党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考核奖惩促提升。对28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实行月排名、季点评、年度奖惩制度。根据督查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每月由纪委办公室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案件管理室参与进行打分评比,并综合排名。每季度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对工作滞后的由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纪检组织负责人和联乡联组的常委(委员)进行约谈。班子成员联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时定性考核的重要依据。(桃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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