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案件质量体检就是要从“鸡蛋里挑骨头”
为了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水平。近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抽调全市各区县(市)审理室骨干10人对2019年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办结的41件案件,开展了为期2天的案件质量集中评查,认真查找和解决案件查审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案件质量评查促办案质量提升,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全市案件审理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细化评查标准、提升评查水平。评查开始前,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从“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执行到位、管理规范”八个方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对审查调查卷、审理卷分别评分,细化为142个评分项,从案件的线索来源到处分执行情况,覆盖审查调查和审理的各个环节。
梳理问题清单、点对点通报反馈。此次评查发现的问题包括线索来源表述不全面、违纪违法事实见面材料、忏悔自书材料未严格按程序审批、初核报告未签名、定性不准确量纪不恰当、审查审理卷未分开装卷等175个问题,评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扣分项目、扣分原因及依据逐案制作详细的案件评查报告并严格打分,根据得分高低,评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案件。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评查报告采取书面反馈和现场反馈相结合的方式与区县(市)纪委“见面”, 并要求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对本次案件质量评查,除集中评查外,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还利用工作调研、处分决定送达、回访教育等工作之余到区县(市)纪委现场抽查案件进行检查、点评,2019年共到区县(市)检查9次。
没有案件的高质量,就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本着“强基础,抓规范;强素质,抓质量;强品牌,抓创新”的理念,明确抓案件质量的工作思路:一是提高认识抓质量。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案件审理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二是牢记责任抓质量。纪检监察干部要谨记“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对历史、人民、实践负责,达到政治、纪法、社会三个效果统一。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抓质量。拟从12个方面进行规范,发挥制度的生命力。不断将审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推动案件查审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立足整改抓质量。对问题要立行立改、自查自改。今后,在质量评查中二个错误不允许发生,即简单常识性错误不允许发生、重复性错误不允许发生。五是提升素质抓质量。各级审理室应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纪检监察(司法)工作经验的人员,按照省纪委要求,审理人员要逐步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贺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