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五项管理”促村级财务阳光运行
为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桃源县采取“五项管理”举措,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一体化管理。按照“村财乡管村用”的要求,继续将全县412个村级财务集中到乡镇统一监管,统一账户、统一票据、统一审核、统一报账、统一公开,积极推行村级财务代理服务制,村居设立一名财经委员,每季确定集中报账日,并经村级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再经镇村相关领导进行审核报账。
程序化管理。制定村级财务运行流程,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审批、报账等程序使用管理资金,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严格大额支出管理,超过1000元的支出,必须经村级班子集体审批,并报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联村干部审核、签字认可。同时,严格执行账务一事一开支一报账,防范多头报销、重复报销的现象,节约村集体资金。
专户化管理。为了强化对村级资金的管理,统一将村级经营收入、发包及租金收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土地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以及社会各级组织无偿拨款、补贴、资助、捐赠等资金全部纳入乡社会事务管理站账户,大额支出一律以转账结算,并严格实行“一签三审”管理,形成管钱与管帐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
民主化管理。实行集体资金集体决策制,凡属大额度资金的支出、集体资产处置等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实施。村级报账员在报账时须携带有关会议记录、合同等材料,经乡社会事务管理站查验,符合程序后随票据入账。
公开化管理。健全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常规财务按季公开,收支金额大、往来频繁的账务按月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点题公开”。村级重大事项除在村级固定公开栏公开外,还要在“三湘e监督”、“清风连心桥”、“互联网+”、村级群众“微信群”等平台公开,让群众从多个渠道知晓村级事务,减少群众猜疑。(桃源县纪委监委 吉萱 汤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