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市纪委>详细内容

市纪委

桃源:抓“关键少数”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抓党风廉政建设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要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有些单位党组织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不是党委、党组的责任,而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存在单位‘生病’、纪检监察部门跟着‘吃药’的现象……”7月18日上午,桃源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叶春华召集宣传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会议,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赵青松应邀参会时说到。

近年来,针对极个别单位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责任意识淡薄、履责方式单一、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抓“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负责同志表率带头作用,带头廉洁自律,扎实开展见物见人见细节党内监督自查工作。此外,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双报告”制度,既向党委(党组)报告,又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

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宋志飞领学了县纪委监委近期下发的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自我剖析总结,并就下半年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要把方向找准,坚持遵规守纪,做对党忠诚的党员干部;要把底线守稳,坚持廉洁自律,做干净干事的党员干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最后,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叶春华围绕“把方向、守底线、强工作”三个方面对与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桃源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