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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部署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市公安局机关召开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祁圣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朝春主持。局机关各单位分管队伍建设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副书记舒汉初宣读了市纪委《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讲解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有关内容。

会议现场

对开展违规经营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祁圣平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此次开展违规经营专项清理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从业行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良好形象的需要。各单位要正确理解掌握好政策界定,全面开展自清自查,填写好个人情况报告表;要进一步领会精神。各单位要把清理对象搞清楚,清理内容是指市纪监委下发的(常纪办发[2019]7号)文件规定的八个方面,不能隐瞒问题,掌握时间节点,违规资金一定要上交本级财政专户;要进一步广泛动员。各单位要把市纪监委的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民警,不能遗漏一人,要民警向家属讲清楚清理范围和规定,局机关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要进一步自觉清理。每位民警要端正思想认识,如实填报清理表内容,不能隐瞒自己和家属经营情况,要在规定时间内转让退出经营活动,手续要完备,证明材料要齐全,不作转退虚假应付组织检查;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在专项清理期间,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及时彻底纠正的,可依纪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

祁圣平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不能认为是局领导班子自己的事,他们的所有工作都与各部门警种相联系,各单位要协助好党委、主要负责人、局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落实,按照清单上工作措施逐项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到位。(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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