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三个精准”靶向聚焦易地扶贫搬迁
“我确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身为支部书记,为群众办事是职责所在,之前认为是村民为了表示感谢送的一点农产品,自己也没有主动索取,应该不是上纲上线的大事,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近日,所街乡黄虎港村支部书记王某因收受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送来的农产品,被乡镇纪委给予诫勉谈话,所收农产品经折现后已退还。
据悉,2016年来,石门县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5个,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125户9852人,涉及群众多,覆盖范围广,为确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落实落细,4月份来,该县集中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治理。
强化组织领导精准调度。4月初,该县下发了《石门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县脱贫攻坚大会指挥部易地扶贫搬迁分指挥部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建投公司等6家单位为成员单位,并组织召开了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专题部署会,根据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四个务必”的工作要求。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监督。集中治理期间,该县重点围绕搬迁对象确定程序不规范、对象不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搬迁安置方式、住房建设标准不符合要求;建房补贴不按照标准发放、专款不专用、农户自筹资金超出政策规定范围;相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力;项目实施中围标串标、虚报冒领、索拿卡要;项目完成后建新不拆旧;项目实施组织不力、进度滞后以及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7个方面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对受理信访举报“回头看”等方式全面开展自清自查,共发现问题线索16起,其中已经整改到位6起。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目前,该县专治办正在对集中治理各成员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再次梳理、排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领域相关对象确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将对自查、整改“零报告”的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同时,对脱贫攻坚开展以来收集到的有关易地扶贫搬迁领域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的一律深挖细查、快查快办,对查处的相关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自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查处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给予组织处理2人,追缴违纪资金11.08万元。(石门县纪委监委 向海霞 邓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