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启动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
5月7日,澧县召开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元琴主持会议并宣布巡察授权决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提名人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毅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简要回顾总结了2018年县委巡察工作,并部署启动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共组建3个巡察组,采取常规巡察与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小渡口镇、官垸镇、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人民医院、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并对小渡口镇派出所和官垸镇派出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会议指出,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要把握方式方法,科学分析研判,不断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
会议强调,要加大巡察整改力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彻底整改。要加大线索查办力度,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查清查实、快查快结,及时形成震慑。要加大成果运用力度,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对于巡察的结果,要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严守规矩,着力打造让县委放心、群众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和县国资中心相关负责人,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人员,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组全体成员,第五轮被巡察单位全体班子成员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澧县县委巡察办 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