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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32起 处分32人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桃源县纪委监委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靶向发力、挺纪在前,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3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追缴违纪资金129余万元。

坚持政治引领,确保责任“压下去”。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领导包案、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切实强化工作领导;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片区协作机制,5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指导若干个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整合力量,实现资源共享、质效提升。把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紧盯各乡镇、部门扶贫工作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切实强化党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做到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今年已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案例23起,持续强化震慑力度。

全面摸排起底,确保问题“挖出来”。坚持自查自纠、联合督查、专项巡察、信访举报“直通车”、“互联网+监督”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准确掌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县纪委联合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等单位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县28个乡镇扶贫领域存在问题进行“大起底”;围绕“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干了什么事、效果怎么样、有没有问题”这条主线,针对重点乡镇、部门和贫困村扶贫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精准监督,深挖问题线索。

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漏洞“补起来”。把“解决问题、堵塞漏洞”作为重要目标,针对全县扶贫领域薄弱环节和普遍性问题,认真查找基层和部门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督促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增强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全县针对问题共制定和完善了涉及农村村务、项目、资金的62项公开制度和43项监管流程,并汇编成册,发到基层组织。各乡镇、村居在统一制作的固定村务公开栏上,将涉农政策、工作流程和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民生事项如实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扶贫干部定期培训制度,经常性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扶贫对象、政策、项目、资金、效果精准到位。    (桃源县纪委监委  谢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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