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村务不公开 5名“村官”被处分
“龙潭镇落家坪村对上级六大项涉农惠民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不公开、不透明,原村党支部书记邹某和村报账员邹某系直接责任者……两人还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他3名村干部分别被给予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前不久,在桃源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刘德平现场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中,龙潭镇落家坪村因村务不公开导致腐败的案例,在全县党员干部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超辉强调,龙潭镇落家坪村不按规定公开村务,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违反了群众群众纪律,间接为“蝇贪”、“蚁腐”提供了腐败“温床”,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理应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据悉,为认真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去年以来,该县以“互联网+监督”、“清风连心桥”微信群、村级服务平台等为公开载体,全力打造阳光村务,不断筑牢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管理“防腐墙”。全县412个村(居)均设立了固定公开栏,统一了公开内容,明确了内容更新时间。同时,各村(居)公开内容同步在“互联网+监督”平台上公开,让群众一目了然,随时知晓,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基层干部信任感,县纪委收到的信访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3%。
“后段时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等违规问题,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护,切实整治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桃源县纪委负责人介绍说。(桃源县纪委监委 张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