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逐案过筛”不让一个“保护伞”成“漏网之鱼”
“针对这些涉黑涉恶团伙案背后是否还有‘保护伞’的问题,我们一定要深挖细查,严把尺度,逐案过筛,把‘破网’、‘打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4月1日,在桃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结束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超辉又连夜组织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和部分二层骨干,召开涉黑涉恶团伙案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调度会议,对前一阶段“破网”、“打伞”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朱建华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志敏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工作督察情况通报,并就下一阶段“打伞”、“破网”工作中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据悉,自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公安局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双向反馈机制以来,县公安局已经向县纪委监委机关移送28条涉及党员干部违纪的线索。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机关已对18条问题线索进行了查结,查否2条线索,已立案16人,给予组织处理8人。
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还按照“双专班制”的要求,由县纪委监委一名班子成员和县公安局一名班子成员、一名干警组成专案小组,对10起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是否存在“保护伞”的问题线索进行彻底核查。
“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简单停留在目前的案件结论中。”王超辉要求,各专案组要迅速行动,认真开展“回头看”,形成更加翔实可靠的专项核查报告,给群众一个满意交待。
期间,王超辉还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打造廉洁、勤政、高效的公安干警队伍与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和部分二层骨干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桃源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