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让监察建议“利剑”持续发力
“鉴于桃花源建筑公司骗取工伤保险费涉嫌违法,经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建议你局将桃花源建筑公司伙同陈某骗取工伤保险费一案移交县公安局依法处理。”2018年12月21日,桃源县监委向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县人社局自收到监察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将办理结果的情况报县监委。
这是去年桃源县监委运用法定职权发出的第9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建议书。自《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施行以来,桃源县监委以监察建议的形式督导被监督单位及时整改,落实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为确保监察建议落地见效,问题被及时处理、限期内建议被高质高效完成。县监委内外结合,对外向被监督单位开列“问题清单”,对内于自身施行台账管理。以“既治标也治本的”决心不断发力,针对突发性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态度坚决、督导积极,用监督的“触角”发现问题,用督导的“鞭子”压实被监督部门的监管责任。
据悉,2018年下发的监察建议书,均得到了有效反馈,倒逼了被监督单位积极担当尽责,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在2019年,桃源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结合常规性手段与监察建议书手段,在执纪审查中发现问题一针见血、提出有效可行的建议靶向治疗,并跟踪督办内外结合,确保在执纪和办案中运用好监察建议书这把极具有效性和权威性的利剑,让其在正风反腐、监督执纪的路上持续发力。(桃源县纪委 邓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