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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推行基层案件“跟班审理 分批参与”模式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浏览次数: 字号:

2018年,常德武陵区纪委监委严把审理人员能力、案件评查和审理监督 “三关”,推动片区联合审理,提升区乡两级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该区先后出台《关于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暂行办法》、《案件审理监督员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权威性,维护和保障违纪党员及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质量。

审理程序突出“细”。该区将案件审理划分为移送审理登记、组成审理小组、审阅案卷、补充调查、组长审阅、审理助辩、审理谈话、集体审议、会议审定、作出处分决定或批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反馈、立卷归档等12个步骤,具体规定了各个步骤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时限要求等。同时制作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流程图》和《基层案件审理流程图》,使案件审理工作程序更明确、操作更精细、执行更规范,案件审理处于哪一步骤、下一步执行哪些程序、需要哪些条件等一目了然。

审理队伍突出“专”。通过请进来、走下去,采取以案代训、交叉检查、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与上、下级纪委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提高审理水平。特别是建立了“跟班审理,分批参与”制度,按月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抽调2-3名干部全程参与案件审理,通过实际审理工作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审理干部进法庭”机制,经常性组织审理干部走进法庭旁听公开审判,或以法院陪审员的身份参与具体审判,通过全程参与法律审判过程增强审理干部甄别事实、运用证据、适用党纪法规的能力,提高专业化水平。

审理监督突出“严”。聘任案件审理监督员。区纪委监委提请区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检察院、法院、公安等政法单位,财政、审计等重要职能部门,按照“四性”原则(代表性、民主性、专业性、责任性)推荐案件审理监督员推荐人选,由区纪委监委组织进行考察后,优中选优确定了由11人组成的案件审理监督员队伍。他们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级检察官、一级法官、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区纪委监委为案件审理员颁发了聘书,并就如何正确履职进行了初任培训。形成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案件审理监督机制,监督员定期召开案件审理小组集体会议,通过查阅近期案卷材料,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展开讨论,作出客观公正判断,并通过填写《案件审理征求意见表》充分表达意见。对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典型案件、重要申诉案件时,经案件审理监督员5人以上提议,也可随时启动监督程序进行动态监督。(武陵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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