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强化责任担当 亮剑不良陋习积弊
今年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始终聚焦监督责任,不断拓展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防控廉政风险,确保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着力消除陋习顽疾。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多次组织纪律作风督导检查,对基层派出所民警着装、执勤、执法等问题进行查纠,对发现的问题全市通报。对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公车使用情况与警保处开展清理检查,对有违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和谈话教育,聘任34名政府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律师、企业、街道负责人担任警风警纪特邀监督员,建立微信群,便于及时掌握了解反映公安队伍问题。为提升监督效果,发动广大民警和人民群众热情与监督,在局机关醒目位置设置了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箱。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今年来市局审计科组织3个审计组对区县(市)公安局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涉案财务管理以及公安特费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交叉审计。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2人,警示谈话、通报批评3人。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根据省市作风建设要求,由纪检监察组牵头部署“纠四风、治陋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局机关查纠,共发现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同城公务接待问题20次,公务接待用餐超标准人数问题91次,整改办公用房72间,腾退17间,清退借调人员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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