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启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
为认真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要求,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下发了《关于建立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电子廉政档案的通知》,提出规范要求,并对廉政档案建立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确保廉政档案建立工作有序进行。
通知要求,市人民检察院从领导干部、中层骨干、普通干警、书记员,均要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可以在对党员干部廉政谈话、专项监督检查、评优评先、选拔和惩罚处理过程中提供事实依据和参考意见,干部廉政鉴定的结果将与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处分处理相挂钩。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中,廉政档案还可以为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素材。
该院还明确专人对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将定期收集和动态补充相结合,确保材料归档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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