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管室:出台机关审查调查人才库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纪律审查调查工作需要,近日,常德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出台了《机关审查调查人才库管理办法》,由委组织部在全市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挑选业务骨干,组建审查调查人才库,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持续动力。
《办法》明确入选审查调查人才库必须包含以下基本条件: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敢于担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从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工作一年以上,具备与审查调查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组织协调、调查取证、谈话突破、证据审核、文字综合、熟悉法律法规等);身体健康。
《办法》还对审查调查人才库的产生程序、动态调整、使用程序、培训和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例如:人选推荐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并集体研究后,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入人才库。对调离、退休或违反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要求退出人才库,并及时补充,保持人才库总量不变。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案件承办部门在查办重大复杂案件且办案自身力量不足时,方可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选用抽调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抽调时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抽调单位要对抽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重点进行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安全措施等的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抽调单位负责人对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抽调结束时,审查调查组要对抽调人员的表现作出鉴定。
此外,该《办法》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对抽调使用过程的细节进行了规定,如:抽调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实行一案一抽,不得连续抽调。与被审查调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机关人员为主,确需抽调人员参与的,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抽调人员还应参加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的党组织活动。(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