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597名警辅人员签订个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调度,不为黑恶势力犯罪充当 ‘保护伞’‘关系网’……如有违承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国庆节期间,在澧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导下,近600名公安民警庄严宣誓,签订《个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向祖国69岁生日华诞献上一份沉甸甸的生日礼物。
《承诺书》要求,全体公安干警在扫黑除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调度,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不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对发现和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苗头要积极揭发检举,如实上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会圈;如有违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
按照相关要求,党员干部在承诺前主动向组织说明本人及家属、子女有关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从轻处理;个人签订承诺书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的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督促公安民警签下承诺书,一方面是让工作纪律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得以贯彻落实,也是让广大公安民警打消顾虑,轻装上阵,进一步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推向深入”,驻县公安局纪检组负责人介绍,纪检组将紧盯资源、娱乐、房产、餐饮、集贸、建材市场等易产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场所,督促公安部门落实重点行业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搜集、排查,及时开展打击行动。
目前,澧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集中手段,向一切黑恶违法犯罪发动凌厉攻势,相继侦办涉恶案件43起,刑拘116人、逮捕43人,起诉53人、判决49人,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深入开展。(澧县纪委 王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