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案管室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大讨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背后都有一个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故事,这说明新的条例来自于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在今后也将更好的指导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不仅要明白条例‘作了哪些修改’,更要知道‘为什么要修改’,力求真学真懂。”
近日,在全国掀起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大背景下,市纪委案管室召开一次室务会,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重大意义。会上,案管室各位同志分别围绕主题进行发言,结合各自岗位职责,谈体会、谈创新,相互交流心得体会。
从市检察院转隶到市监委,大半年的工作让案件监督管理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高波感悟深刻:“身份的转变,让我们在牢筑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厚植于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理念。此次新条例的修改坚持了问题导向,将新型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用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
案件监督管理室抽调工作人员龚敏表示:“新《条例》的修改与时俱进,在坚持纪严于法的同时,也做好了纪法衔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同时履行好监督执纪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这也给我们的案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案件监督管理室新入职公务员张曼谈道:“《条例》的修改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作为一名刚入职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准确全面理解《条例》,把《条例》放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转化成实际行动。”
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李政认为:“在全国监察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适应了新的实践变化,我们在学习新条例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三步走:一要研读全文、抓重点,坚持纪法贯通,认真研究条例和案管工作的结合点;二要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案管工作;三要自觉遵守,把铁的纪律自觉转化成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
通过此次学习研讨,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下一步,案件监督管理室将结合对《条例》的学习,查不足、正己身,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更好的把《条例》落实贯彻到案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中。(案件监督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