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回头看”
“作风督查不能‘一查了之’,开展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是抓好督查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方法。”日前,桃源县纪委监委结合中秋、国庆“两节”监督检查,围绕“五个方面”,就前段专项整治中“零上报”、“零问题”单位,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
一是违规吃请、接待问题。回头治理虚开发票,变相违规公款吃喝;接受或要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吃请;组织参加以同学、老乡、战友等名义举办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提供香烟酒水,同城接待;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餐费等问题。
二是违规收礼、送礼问题。回头治理以操办婚丧、升学、生日、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反规定超规模操办婚丧事宜;收受他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消费卡;以节日等各种名义向他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问题。
三是违规使用公车问题。重点回头治理违规长期借用、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违规将公务用车用于旅游、会友等个人活动;违规用公款报销私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理费等;利用公车油卡为私车加油等“私车公养”行为;用单位加油卡变相消费等问题。
四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回头治理继续发放已经明令禁止的津贴补贴;违规以电话费、手机通信费的名义发放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考勤费、误餐费、取暖费等工作性补贴;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五是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回头治理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应整改未整改,在清理过程中假清变相处理;其他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桃源县纪委监委宣传部)